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各市质监部门根据全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情况和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行业实际,及时向当地市政府报送了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
目前,全省11个市政府都批复了相关目录,并已正式公布。已公布目录涵盖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淀粉制品、蛋制品、食用植物油(菜籽油)等6大类21个品种食品,这些食品普遍具有传统性、区域性、工艺简单,低风险等特点,目录中均详细规定了每类食品的生产工艺、执行标准和具体实施地区。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省政府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工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督促业主落实生产许可、生产加工规范、标签标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附件:全省已公布允许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汇总表
汇总表.xls
信息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食品处